爱情的差异
为了这样一个人,憔悴如斯,值得吗?他根本不值得你爱,趁早离开。面对为爱所伤的女子,我们总是镇定如斯。可是某一天,一旦不小心为情花的刺所刺到,我们所有的理智,所有的冷静,在瞬间便会荡然无存...
为了这样一个人,憔悴如斯,值得吗?
他根本不值得你爱,趁早离开。
面对为爱所伤的女子,我们总是镇定如斯。
可是某一天,一旦不小心为情花的刺所刺到,我们所有的理智,所有的冷静,在瞬间便会荡然无存,剩下的,只有说不清的伤悲、道不明的心碎、流不完的泪水……我们的失魂落魄,我们的歇斯底里,比之于他人,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我一直喜欢将其解释为思想与行为的差异性,所谓“To say is one thing,to do is another thing”。
然而,随着时间的流逝,心智的成熟,我更倾向于另一种说辞:再精明强干的女人,一旦遭遇爱情,也会变成白痴。
因为,心动了,注定要痛。
这样的爱,往往有花无果,更多的时候,却是连花都不曾绽放。
这样的心动,往往只是一场独角戏。
茨威格的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,每次品读,我总是泪流满面。她的爱,也许不够睿智,但绝对纯粹。初遇男人的刹那,她还是个孩子,而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、青春的激情,甚而流落风尘,但始终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。这种爱是致命的,致命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似乎是一种宿命。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,她怀着宗教般的虔诚委身于这位小说家,并且有了孩子,然而,他们共同的孩子夭折了。临死前,她终于决定告白——她躺在凄凉的命运的甲板上,雪白的泡沫把她推向了虚无……
她是这样的爱他,他却从来没有认出她来。直到最后,他看完她的信,也只是——他感觉到死亡,感觉到不朽的爱情: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,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,她飘浮不定,然而热烈奔放,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。
或许是文化的差异性吧。在中国,我们几乎看不到这样的纯粹的爱情故事。牛郎织女,人神相恋,最终的结果却是只能在每年的七夕见一面。所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孟姜女千里寻夫,哭崩长城,又于累累白骨中滴血验骨,终得丈夫遗骸。君不见长城下,死人骸骨相撑拄?白蛇传,千年蛇妖动了思凡之心,也有报恩之说,有违天道,白娘子永镇雷峰塔。梁山伯祝英台,生不能共结连理,唯有死后双双化蝶而去。除此之外,在漫长的传统社会,我们的爱情故事,不是花前月下,卿卿我我的才子佳人小说,就是人鬼情未了的书生女鬼的故事。可不管是哪一种,总有一个爱的理由,或报恩,或日久生情,或感动生爱……所谓一见钟情,大多是为对方的外貌所吸引。没有无缘无故的爱。
按说,这也无可厚非,毕竟已经沉淀了几千年。可是,我总觉得,爱情一旦附加了理由,就会变得摇摇欲坠,总有一天,会落得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。当然,我只是在说爱情本身,无关生活——没有了爱情,生活依然在继续……
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这些年来,一直流行着这样一句话。只是,如何“坏”法,却是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我个人觉得,男人之坏,无关人品,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魔力,经过后天的修炼会使之更加炉火纯青。那是一种眼神,一种温柔的、摄人心魄的眼神。他不是在勾引谁,也不是在诱惑谁,他看任何女人都是那样。一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,或者是一些表面刚强内心脆弱的女子,一旦遇上这种眼神,如果没有足够的定力,很容易被俘虏,然后就难免想入非非。偏偏这些男人又大都是些游戏人生、玩世不恭的主,还多少有几分悲天悯人的情怀,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自然不会拒绝。花瓣飘落在身上,怜香惜玉一番,男人转眼就什么都忘了。女人却从此走上了不归路。怀念他的眼神,贪恋着他掌心的温暖,想永远靠着他的肩膀……爱情,就这样发生了。
对于爱情,既然已经发生,不管发生在怎样的情形之下,我都不愿意去谴责。几年前,有女友曾经忿忿不平:“妇女解放的结果是我们不但要在家继续操劳家务,还要外出养家糊口——还不如不解放呢。”无独有偶。“目前在中国,女性是表面上地位高,实际上地位低,表面上独立,实际上比谁都想找个人依靠。”艾小羊在博客中如是说。可以说,所谓的女权运动,在这个男权社会,只是让我们承受了更多……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,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。可是,为了维护那点可怜的自尊心,为了不被人看轻,我们连向心爱的人表白都成了一种犯罪。因为我们总是被教导要坚强,不能软弱,不能让他看见我的泪水,要理性对待,不能做无谓的牺牲,要智取……似乎爱情就是一场战争,谁能笑到最后,谁才是最后的赢家。或许不假。可我总觉得有些别扭,成为战争的爱情,还是爱情吗?就算是,也不再纯粹。市面上流行的形形色色的爱情宝典,个人觉得,与其说是在争夺爱情,毋宁说是在争夺婚姻。因为婚姻和战争一样,都是社会的产物。而爱情,完全是另一码事。所谓爱情保卫战、争夺战,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爱情,实际上,在很多情况下,是为了贴有爱情标签的虚荣心、权力、****等等。那么,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?
说到这儿,我必须表明我的观点,所谓爱情,就是那种让你的智商在瞬间变为零的感情。在那一瞬间,你完全忘记了自身的存在,你的心里眼里只有你爱的那个人。待激情冷却,理智复苏,你无怨无悔。接下来,该怎么做,就是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了。但无论如何,你都不会伤害你心爱的那个人,因为你舍不得、你不忍心。生活中不乏因爱生恨而酿成的种种悲剧。个人觉得,这种爱,不过是贴了爱情标签的一种****,这种人,根本不配谈爱情。
我这样说,或许会激起众怒。所以,我必须申明,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。我是个极其吝啬感情的人。同事就是同事,熟人就是熟人,一般的泛泛之交,我不会冠以“朋友”之称。何况“爱情”呢?一个“爱”字,我绝不会轻易说出口。人生一世,喜欢的人,可能会遭遇很多,但所爱之人,一个就够了。
今日之社会,情爱充斥着各种媒体,爱情似乎已然泛滥成灾。连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少女,也会因为失恋而拥抱死亡。现在的年轻一代,看起来越来越早熟。我们总是不自觉的将其归咎为社会文化飞速发展的负面效应,经济腾飞了,道德缺失了。男人的出轨已经不是新闻,婚姻的暗礁越来越多。为了保卫婚姻,女人拼死也要掌握经济大权。在这个物欲横流、歌舞升平的时代,谁也没有注意到,爱情,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。女人自以为控制住了经济命脉,丈夫就没有资金沾花惹草。殊不知,城内也好,城外也罢,真正的爱情是不需要以经济为基础的。婚姻需要金钱,生活需要金钱,爱情只需要一颗心。如果你们之间有爱,那么那些能够为金钱所俘虏的女子就不具有丝毫杀伤力,根本不足以构成你的威胁。如果很不幸,你的丈夫生性****,或者,因为有钱而变坏,那么,为了家庭,为了生活,打好你的婚姻保卫战吧。
爱上你,是我情非得已。很喜欢这样一句歌词。
爱情的降临,总是那么猝不及防。在世人眼中,我是那么的清冷孤傲,冷得让人不得不敬而远之。可是遇见你,我表现得那么糟糕,那么愚蠢,那么不以为然,连女性固有的矜持与羞涩也不顾了,只是怕你不高兴,怕你失望。你并不知道,我爱上你,已经很久很久了……
因为爱过,所以慈悲。因为懂得,所以宽容。
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,一直低到尘埃里去,但我的心是欢喜的,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。
张爱玲不愧是一个奇女子,可以把爱情看得那么透彻。
为了这样一个人,憔悴如斯,值得吗?
回到这个问题,我想说,只要爱,就值得。爱一个人,不是因为他优秀,也不是因为他对你好,更不是因为他身价不菲,而是就那么莫名其妙的爱了,爱得义无反顾,爱得不可救药。
爱情,往往与人品无关。
但如果你守着家里的美娇娘还不够,非要跑到花街柳巷去寻欢,这就无关爱情,而是一个单纯的人品问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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